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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BF

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BF

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BF----)

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BF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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