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 破产清算律师解答 关注:3.08W次 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1.债务人;2.债权人;3.出资人(股东);4.破产管理人;5.公共管理机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 破产清算 重整 申请人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ngying/pochanjieda/gjk6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