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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现在社会观念比较开放,一些男女青年不办结婚手续就一起居住生育子女。这种行为是违反计生条例的,当事人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在法律层面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的一样,具备同样的法律地位。那么,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一、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私生子也可以上户口。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二、给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注意什么?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三、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综上所述,对于未办结婚手续就生育子女的,一般按照当地居民年收入的三倍执行罚款。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办理可以在缴纳完社会抚养费之后,由女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缴纳罚款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如果是男方给子女上户口,可能要需要一份亲子鉴定证明。上好户口后,子女就可以正常办理入学,参加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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