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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吗?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吗?

一、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吗?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结婚证吗?

不需要的,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一般来说,不管有无结婚证,只要是在这家医院产子,医院产科都会有专人为你们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这与有无结婚证无关,它只是证明你们就是这孩子的生物学父母。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的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专有的职权。而结婚证是民政部门的事,而准生证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与卫生部门无关。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3、所以,只要你的小孩是在医院出生的,就一定会给你办《出生医学证明》,只收工本费35元,多了你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不给你办的话你也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二、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包括哪些?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出具出生证明的医疗机构必须在出生证明中如实地填写孩子的出生的时间、出生时的姓名、父母的基本信息,包括父母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如果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件上孩子的出生时间或者是父母的信息有误的,父母可以及时要求医疗机构予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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