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

离婚后就是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就是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就是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在双方有孩子的时候,如果离婚肯定没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给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抚养费,抚养费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给的,对于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的后果往往是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给抚养费,如果还不给的话就有可能拿财产来抵。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可以看出法院对于不给抚养费的案例如果上诉还不给的话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办法,对于不给抚养费一方的工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对房产可以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变卖财产。这样做的做法可以更好的使对方履行义务,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标签: 后果 抚养费 离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zinvfuyang/gzzln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