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

配偶死亡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配偶死亡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配偶死亡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产继承房屋配偶

如果没有遗嘱确定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当然有份额。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关于遗产继承房屋配偶有没有一部分财产相关问题的回答。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ting/yichanjicheng/vyvg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