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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公证去哪里公证处办理

自书遗嘱公证去哪里公证处办理

一、自书遗嘱公证去哪里公证处办理?

自书遗嘱公证去哪里公证处办理

要办理遗嘱公证,应该得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要办理遗嘱公证,应该需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证的流程是: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

4、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该遗嘱的真实性。

三、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自书遗嘱的公证是自行决定的,就是说一份自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的原因不会是因为没有公证书,如果自书遗嘱的内容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有公证书的话是多了一种法律保障,其他遗嘱跟公证遗嘱有所冲突的,以公证的这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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