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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

同一堆同居伴侣关系中断时,此时如果双方有共同子女抚养,往往会就抚养问题出现纠纷。譬如双方都不愿意继续抚养子女,或是大多时候为男方逃避责任。此时,另一方不必担心无法寻求法律帮助。当纠纷发生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进行诉求。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

1.男方或者女方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抚养纠纷的案件

当子女未成年时,同居双方进行协商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同居双方必须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且只能由双方中的一个向法院起诉,不能够用子女的名义。即使双方中断了关系,对于子女教育抚养依然是双方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用子女的名义来提出诉求,则不能表现出是由父母两个人共同承担对于子女的养育责任。因此,只能是由父母双方中的一方来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才具有法律效应。

2.用子女个人的名义进行起诉抚养纠纷的案件

当父母双方协商或是法院判决之后,每月提供的抚养费无法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开销,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继续教育的需求,或者是遭遇了重大疾病等意外事故时难以承担,需要父母提供援助。这个时候,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父母双方或是其中一方提出追加合理抚养费的需求。这个时候,抚养纠纷不是针对父母双方,而是子女与父母。因为先前纠纷的处理结果仅对父母双方有效应,对未成年子女并不具有。所以,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追加抚养费。

通过上述的案件可以得知,当父母双方没有协商或是通过法律约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得出结论时,可以由父母中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进行起诉,提出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要求;当父母双方已经通过协商或是法院已经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相关判决时,子女个人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追加抚养费或其它合理的诉求。

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最好的。如果实在需要法律的帮助,可以请求专业的同居子女案件相关律师来进行起诉状的书写,以及对于抚养费应如何要求更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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