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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二次开庭流程

离婚二次开庭流程

起诉离婚一般流程为起诉、调解、开庭、判决、(二次开庭、二次判决)。如果案件不复查,不涉及房产,债务,抚养权问题,可以自己写起诉状,交到法院立案;如果涉及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抚养权纠纷,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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