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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委托代理人证明范本中需要写委托事项吗?

离婚委托代理人证明范本中需要写委托事项吗?

一、离婚委托代理人证明范本中需要写委托事项吗?

离婚委托代理人证明范本中需要写委托事项吗?

离婚委托代理人证明范本中是需要写委托事项的;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正文:主要写明委托事项与授权范围,这是授权委托书的主体部分。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授权范围:写明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何种委托代理权限,允许律师代其进行哪些诉讼行为。委托人需要对代理律师进行特别委托授权时,应具体写明授予代理律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日期。

二、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委托律师?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有权决定请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委托他人进行代理,那么是需要写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的,在写时就需要把委托的事项还有委托的权限,以及还有委托的期限注明清楚,但即使是写了委托人进行全权处理,但一般在审理时也需要本人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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