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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夫妻离婚要准备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协商好相关事项,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带上相应的身份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协议离婚需带证件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

(5)结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在阅读完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办理协议离婚的需要当事人带上哪些证件了吧,如果这些证件有所缺少的话,那么一般来讲是无法办理离婚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格外注意。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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