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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同意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同意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同意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很多人眼中之所以选择要起诉离婚,那肯定就是因为另一半不同意离婚的无奈之举,不过实际状况却是有可能双方都已经对当前的婚姻是一种厌倦的状态了,不同意的不是离婚,而离婚也不仅是办了离婚证这么简单的事情,夫妻共同奋斗的财产和双方共同养育的孩子都要得到妥善的解决的。那么,在我国同意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在我国同意起诉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所以,双方如果只是对离婚的这种目的是统一的意见,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还存在争议的话,仍然要走司法诉讼的程序。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对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双方对于其他方面存在的一些矛盾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最终如果能够不起诉就全部解决好了的话也比较妥善的。但对方只是同意离婚,其他方面的争议处理不好,还是得有其中一方先主动提起起诉离婚的这种诉讼请求的,因为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判决都是因为离婚才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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