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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事实离婚

新婚姻法关于事实离婚

新婚姻法关于事实离婚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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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离婚怎么规定

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分两种情况: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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