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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怎么界定的

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怎么界定的

一、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怎么界定的

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怎么界定的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相关内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

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 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 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而过失表现为行为人不希望、不追求、不放任损害后果的心态。

故意是一种典型的应当受到制裁的心理状态,但它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在实践当中,通过对行为人行为的调查,可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

对过失的认定比较复杂,不是从单个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认定其过失,而主要依据客观标准判断其有无过失,如行为人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或者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主观过错的怎么认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归责原则方面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行为人因为过错从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时候,那么就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而对于行为人的过错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来分别进行判断。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已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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