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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材料

结婚登记材料

结婚登记材料

严格来说,在婚姻登记当中分为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其中结婚登记意味着男女会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离婚登记自然也就意味着夫妻会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登记而言,其中又分为了协议和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会得到解除,从法律意义上就不再是夫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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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材料


(一)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  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六)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
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月)。

说明:


1、双方当事人还须提交大2寸近期的同底色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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