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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拒还彩礼胜诉有把握吗?

如果女方拒还彩礼胜诉有把握吗?

如果女方拒还彩礼胜诉有把握吗?

现阶段我国离婚率变高,甚至有的时候在订完婚还没领结婚证就分手也比比皆是,而如今订婚都需要彩礼的,少则一万两万多则上百万,但是牵扯到分手,就会牵扯到彩礼问题,有的女方知情达理会原封不动的退回彩礼,而有的拒绝退回彩礼,如果男方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彩礼,这就牵扯到女方拒还彩礼胜诉的问题。关于这方面问题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

如果你们两家没有别的经济纠纷,那么对方必须退还礼金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可以根据以上婚姻法来上诉对方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其实生活最重要的是夫妻二人携手过幸福生活,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但是要不要彩礼,作为红白理事会也只能引导。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爱情的基础上,不应以给付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对于女方拒还彩礼胜诉这方面问题建议寻求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会给出一个准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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