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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诉讼财产分配不满怎么办?

离婚后诉讼财产分配不满怎么办?

离婚后诉讼财产分配不满怎么办?

离婚后对分割财产的判决不满,如果在上诉期内,可以申请上诉,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则只能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此外,如果就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的,可参考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结婚本身就是两个陌生人的结合,所以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没有了解清楚对方,是很可能导致最后婚姻的破裂的,会因为各种小事而走向离婚。关于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对财产分配反悔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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