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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中要体现吗?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中要体现吗?

一、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中要体现吗?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中要体现吗?

婚前财产在协议离婚时不需要写入离婚协议书,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只能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割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写入离婚协议。如果想要分割一方的财产,那么必须证明该婚前财产发生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同或者婚后有参与该财产的清偿行为等,否则一方的婚前财产不需写在离婚协议中。

所谓参与过财产的清偿行为,在实践中常见的有一方在婚前购置房屋,但是仅支付首付款,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用工资或者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那么虽然该房屋看起来是一方婚前购置的财产,但是因为婚后有清偿贷款的行为,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约定分割的。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有什么?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体现婚前财产。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登记和发放离婚证是离婚的步骤。协议离婚需要按照属地管辖规定,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其离婚手续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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