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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一、农村分红属夫妻财产吗?

分红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二、诉讼分割。

离婚夫妻不能就夫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离婚夫妻可以就此提起诉讼,交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知识: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该遗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特有财产了。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屋补贴、住屋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根据《民法典》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分红是一种收益,而且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分红,那么就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含了很多部分,比如知识产权的收益,或者是继承等等情况都会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以后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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