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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商业贷款30年

100万商业贷款30年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100万商业贷款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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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屋(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屋且无商业性住屋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屋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屋的、在本市无住屋但有商业性住屋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屋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屋,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屋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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