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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交给谁

交通事故诉讼费交给谁

交通事故诉讼费交给谁
律师解答: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律师解析:交通事故诉讼费交给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诉讼费的承担有以下情况。
1、原告预付:
民事诉讼中起诉费由原告预付;
2、被告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变成了反诉案的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
3、败诉方承担:
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4、胜诉方自愿承担;
5、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
法院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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