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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二)询问。(三)填单证。(四)打印代抄单。(五)收件。(六)核查。(七)出具调解协议书。(八)写结案报告(写明数额扣减的公式,及调解难点)。(九)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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