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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会产生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调解会产生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出现的四种结果有:
1、交通事故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4、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调解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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