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的期限
- 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解答
- 关注:1.68W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jiaotong/chulijieda/gwzkn.html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