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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注意些什么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注意些什么

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注意些什么

1、该房产作为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房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房产现在何处,由谁居住,产权有没有争议;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5、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明确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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