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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过错方认定依据是什么

婚姻过错方认定依据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过错方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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