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胎儿的权利有怎样的规定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关注:1.85W次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标签: 民法 婚姻家庭 总则 胎儿 子女抚养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fuyangjieda/oyvd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