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关注:1.96W次
女方不要的,可以要求其支付应当支付的孩子抚养费,对方不支付的,可以提起诉讼,经过判决对方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hunyin/fuyangjieda/5666o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