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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嫁妆要平均分割吗? 夫妻离婚后

女方的嫁妆要平均分割吗? 夫妻离婚后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要平均分割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要平均分割吗?

男婚女嫁,是每个人的终身大事,男方娶媳妇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嫁女儿要陪嫁妆,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那么,在生活中,夫妻两个人经常因嫁妆引发诉讼纠纷,今天就来聊一聊关于嫁妆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嫁妆要平均分割吗?

什么是嫁妆

   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我国旧时嫁妆大同小异。在农村,送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者为多。有些富裕人家也有给车、给房的。

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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