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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债权 破产清算偿债顺序

银行债权 破产清算偿债顺序

破产清算偿债顺序 银行债权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和医疗、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破产清算时,股权质押的清偿顺序是属于普通债权一类的,应该在第三步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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