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有哪些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有哪些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有哪些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有哪些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zoke8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