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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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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 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呢?

以下是刑事处罚 刑事强制措施

一、我国的刑罚类型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二、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1、拘传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通常根据案件的情况,有必要时即可适用。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适用对象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拘留

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只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拘留的决定权。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4、逮捕

是指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罪犯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罪犯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的。或者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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