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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交通事故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

信托主要是委托营业信托机构进行财产经营而设立的信托。而信托业务是一种法律行为,当我们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信托关系时,则由法律进行调整。信托关系涉及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在行为过程中很有可能引发多种纠纷。信托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信托合同,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进行纠纷解决。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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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二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其中后者包括警察在事故现场的简易处理程序在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自行解决而报警案件的处理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在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2款的规定,只要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论是否是轻微伤,都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解决,必须报警,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的规定,造成人员轻微伤,并且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不需要报警。

如果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由公安机关按一般程序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只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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