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还款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还款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还款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ynnn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