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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死缓限制减刑规定

高院死缓限制减刑规定

高院死缓限制减刑规定
离婚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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