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青岛阀门厂安置房湖清路多少号

青岛阀门厂安置房湖清路多少号

青岛阀门厂安置房湖清路多少号
在阀门厂眼睛划伤眼珠有伤巴老板应该赔偿钱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所以老板应赔偿: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达到伤残等级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x1x3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