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私自做了伤残鉴定 法律 关注:2.2W次 交通事故受害人于2005鉴定为一级伤残,2015年您好,受害人死亡的,可以索赔的项目有: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 、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交通事故 私自 伤残 受害人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w65g8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