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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翻离婚协议书

如何推翻离婚协议书

如何推翻离婚协议书

虽然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人们相处时的矛盾还是存在。一些夫妻由于性格不和或是矛盾会想要离婚,一般会签订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本站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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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推翻后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共有五类。
  (一)重大误解
  1.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约定事项)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2.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
  误解应当是重大的。当事人对重要的合同事项产生了错误认识,同时误解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不利后果。这才属于“重大”。
  (二)显失公平
  1. 显失公平,是指自始(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对价不充分)。这种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的要求。
  2.显失公平的条件。
  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但是如果是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认为是公正的。显失公平,只有在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成立,而意思瑕疵的原因,有另一方的不正当影响、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也有己方的误解等。
  (三)欺诈
  1.欺诈,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条件。
  欺诈一方在主观上是故意。客观表现是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实的虚假介绍和隐瞒。被欺诈一方因对方的欺诈陷入错误,因错误而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欺诈实际对订立合同起了作用,欺诈行为与合同成立需有因果关系。
  (四)胁迫
  1.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
  2.因胁迫成立的合同的条件。
  胁迫一方出于故意。胁迫一方的威胁属于违法的威胁,如以揭露隐私等进行要挟。如果以提起诉讼为威胁,就不能认为是违法的威胁。手段合法、目的合法的威胁,是合法的威胁。
  被胁迫一方因陷入恐惧而订立合同。胁迫与合同的成立有因果关系。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
  2.乘人之危的条件。
  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迫切需要救助。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上述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撤销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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