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法律 关注:2.46W次 法院刑事判决书多久下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刑事 判决书 浦江县 浙江省 人民法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9ll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