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的问题

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的问题

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的问题
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的问题
1、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这条规定有以下四方面含义。  
2、一是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有两人以上。必须注意的是,这是对行政复议机构人数上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复议机关。虽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但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是由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完成的。当然,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人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  
2、当前,大量行政争议发生在基层,但是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力量比较薄弱,因此必须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工作。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方面的内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v9389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