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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子在不同的阶段公检法的处理有所不同。
首先,立案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次,在抗诉阶段,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后,在判决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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