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法律 关注:1.28W次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定罪量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标签: 供应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事故 量刑 血液制品 定罪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rzgkr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