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条刑法 法律 关注:2.97W次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标签: 第一百 刑法 四十二条 刑法法规 刑事辩护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nxe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