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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123号令65条第一款

新交规123号令65条第一款

新交规123号令65条第一款
离婚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您好: 办理再婚登记的手续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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