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pnve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