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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内容呢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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