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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6条修改前

刑法第66条修改前

刑法第66条修改前

刑事法律指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相关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等等刑事辩护问题都可以在刑事法规中找到法律依据。所以了解基本的刑事法规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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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第358条修改了吗?

没有修改。现行刑法颁布予1997年。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t(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t(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t(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t(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t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t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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