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六十三条第一项 法律 关注:2.66W次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标签: 六十 三条 治安管理 第一项 诉讼仲裁 环保法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o3zpp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