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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元仓街拆迁补偿

临清元仓街拆迁补偿

临清元仓街拆迁补偿
城中村拆迁,对于超出安置标准的部分面积补偿几百元一平,合理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补偿应该由被拆迁人与征收部门协商确定,而超出部分只按几百元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屋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屋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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