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顾问 >法律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用 ) (××××) ×××字第××号 起诉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 。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 (写明起诉的事由 ) 。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 ) 。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 ××××年××月××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以上就是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范文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uwen/falv/nj6r5z.html